当前位置: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> 安徽省 > 黄山市 > 徽州区

徽州区

(拥有乡级网站8个)
您好,欢迎您!
当前位置:首页 > 网上党校 > 党的知识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问答 21.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,应如何区分?

发布日期:2025-01-20 09:04信息来源:共产党员网 作者:徽州区委组织部 【字体:   收藏

    问: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,应如何区分?

  

  答: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:

  

  (一)直接责任者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;

  

  (二)主要领导责任者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;

  

  (三)重要领导责任者,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,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。

  

 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所称领导责任者,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。

  

  (内容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【2023年修订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】)